在孟加拉公司注銷流程中,清算報告是連接資產處置、債務清償與股東權益分配的核心法律文件,其編制質量直接決定注銷申請能否通過 RJSC(注冊聯合署)審核,甚至影響注銷后企業的法律風險。

清算報告核心內容
1、清算組組成與職責聲明
成員信息:列明清算組成員姓名、職務及聯系方式,外資公司需注明清算人是否具備孟加拉國執業資質(如注冊會計師、律師)。
職責范圍:明確清算組在資產清查、債務清償、公告通知、稅務申報等環節的具體權限與責任。
2、資產清查與處置明細
資產清單:分類列明現金、存貨、固定資產(需附評估報告)、應收賬款等資產,外資公司需提供資產原值、折舊及處置價格。
處置方式:
固定資產:需通過公開拍賣或經評估后協議轉讓,禁止關聯交易(如低價轉讓給股東)。某服裝企業因將設備以低于市場價30%的價格轉讓給關聯方,被NBR追繳增值稅及罰款。
應收賬款:需提供債務人確認函或法院裁定書,對壞賬需提交核銷證據(如債務人破產證明)。
風險提示:若資產處置未履行法定程序(如未公開拍賣),可能導致股東被追究“欺詐性清算”責任。
3、債務清償記錄與優先級
債務清單:列明稅務(所得稅、增值稅、預提稅)、員工工資及社保、供應商欠款、銀行貸款等債務,需附債權人簽收證明或法院裁決書。
清償順序:
清算費用(審計費、律師費、清算組薪酬);
員工工資、遣散費及社保(需全額支付,不得協商減免);
稅務債務(需取得NBR簽發的《無欠稅證明》);
普通債權人債務(按比例清償,不足部分需與債權人協商或法院裁決)。
4、稅務合規性審查
稅款結清證明:提交NBR出具的《稅務合規證明》,確認無欠稅、滯納金或罰款。外資公司需額外提供資本匯出稅(如股息代扣稅)繳納憑證。
特別稅種處理:
增值稅(VAT):清算期間處置資產可能觸發增值稅,需提前申報并補繳稅款。
預提稅(Withholding Tax):需核實是否代扣代繳股東分紅、利息支付等款項的預提稅。
風險應對:若NBR稽查發現歷史欠稅(如3年內未申報收入),可能追繳稅款及滯納金(每日0.1%),并拒絕簽發《無欠稅證明》。
5、剩余資產分配方案
分配原則:清償所有債務后,剩余資產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,禁止提前分配或非公允分配。
股東確認:需附股東簽字確認的分配協議,外資股東需提供資金匯出審批文件(如孟加拉央行BB批準的NOC)。
6、公告與債權人異議處理
公告內容:在全國性報紙(如《Daily Star》)連續公示30天,注明公司名稱、注冊號、清算原因及債權人申報期限。
異議處理:若債權人在公告期內主張權利,需協商清償或通過法院解決,并更新清算報告。某企業因未預留債權人異議處理時間,導致注銷流程延長3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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