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作為全球重要的金融與貿易中心,憑借低稅率、自由外匯管制等優勢吸引大量企業注冊。然而,許多企業主誤以為“注冊后不經營=自動注銷”,實則這一行為可能引發嚴重法律后果。

一、法律追責與高額罰款
香港《公司條例》明確規定,即使公司未開展業務,仍需每年完成兩項關鍵程序:
周年申報表(NAR1):需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后42天內提交,逾期罰款按月份遞增費:需在到期前1個月內更新,逾期罰款300港元,超期3個月未處理可能被起訴。
若公司長期未年審或未報稅,超過一定期限(如逾期一年以上),公司可能被強制除名,董事和股東會被列入黑名單。更嚴重的是,香港法院會發出傳票要求出庭應訴,若繼續無視,可能面臨拘捕令、限制出入境,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二、董事股東信用受損
若公司被強制除名,董事信息將錄入香港政府黑名單,影響未來在香港開設新公司或擔任高管職務。此外,香港與內地及國際征信系統逐步聯網,公司的不良記錄可能導致董事、股東在香港的信貸、簽證申請受阻,甚至影響其他國家的商業活動。
三、銀行賬戶凍結與資金流失
香港銀行會定期審核公司賬戶的合規性。若發現公司未年審、未報稅或處于“異常狀態”,將直接關閉賬戶。若賬戶中仍有資金未及時轉出,公司注銷后余額將劃歸香港政府,追回程序復雜且成本高昂。
四、稅務稽查風險
未按期提交利得稅表將被視為“蓄意逃稅”,最高罰款5萬港元及3倍應納稅額,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。即使公司注銷后,仍可能被追溯停運前的稅務問題。
五、復活“僵尸公司”的天價成本
若公司已被除名,需通過高等法院申請恢復注冊,耗時6個月以上。恢復后還需補繳所有逾期年審、稅務及審計費用。
六、合規處理建議
若公司確定不再運營,應通過以下方式合規退出市場:
主動注銷:需滿足無欠稅、無債務、所有股東同意等條件,向公司注冊處提交注銷申請,全程約6-8個月。
轉讓公司:若公司仍有價值,可將其轉讓給其他投資者或買家,需完成股權過戶及公司注冊信息變更等手續。
休眠狀態:若公司短期內無運營計劃但未來可能重啟,可申請“不活動公司”狀態,但仍需保持公司注冊有效并支付小額維護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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