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潤。香港企業利得稅引入兩級制,第一級即企業首200萬元利潤,利得稅率由現時的16.5%大減至8.25%,即原有稅率一半。而200萬元利潤以上,則以第二級利得稅計算,即維持在目前的16.5%。
肯定是200萬是利潤吧,營業額那就沒啥意思了。看說明是首次200萬,200萬以后就按16.5%的稅率算了,第二年也要按16.5%算吧。
施政報告相關摘要如下:
為進一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,我們在稅務方面展示更大的決心,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已提出建議,并爭取在2018年內落實我在競選政綱中提出的兩項稅務措施,而寬減的幅度則比我在政綱中提出的更大。
在利得稅兩級制方面,企業首200萬元利潤的利得稅率將由政綱所建議的10%進一步降至8.25%,即利得稅率的一半,其后的利潤則繼續按標準稅率16.5%評稅。為了將稅務優惠集中在中小企,我們會加入條文,限制每個集團只可提名一間企業受惠于較低稅率。在推動企業投資科研方面,我們建議首200萬元的合資格研發開支可獲300%扣稅,余額則獲200%扣稅。
中小企業大幅減稅,注冊香港公司迎利好!
林鄭月娥此前在訪問英國期間發表講話,稱香港是全球公認最具競爭力及自由度的經濟體之一,最令人期待的就是政府即將推出的“兩級制利得稅”。這個改革將減輕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的稅務負擔,將可惠及數十萬中小企業。獲減稅后,企業能提高員工薪金,并投資在公司業務上,繼而促進經濟,相信減稅有助提升香港營商的競爭力。
因此,此舉對于香港中小企業或者即將要注冊香港公司的創業投資者來說,無疑都是一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! 是指利潤。